關于申報紹興市第二批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的通知
紹興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
申報紹興市第二批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的通知
各區(qū)、縣(市)教育局、市直高中:
為推進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高考招生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學生核心素養(yǎng)與新的高中課程標準研究,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整體課改水平,決定啟動第二批“紹興市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第二批學科基地學校培育工作,以促進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fā)展,促進學生個性發(fā)展為核心,以學科課程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課堂教學范式變革和學科教室等課程資源建設,進一步擴大學校在深化課程改革和適應新高考等方面的輻射影響力。
二、申報條件
申報學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學校辦學理念先進,定位準確,已經(jīng)制定富有特色的學校課程方案,并得到區(qū)、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2.學校校長具有較強的課程領導力,課程設置、課程開發(fā)符合本校學生實際和學校特色,且已取得明顯成效。
3.所申報的學科在師資隊伍、科研實力和實績方面處于全市領先地位。
三、申報方法
(一)學校自愿申報。在語文、數(shù)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shù)、通用技術(shù)、音樂、美術(shù)、體育、綜合實踐活動等15門學科中,每所學校可申報1-2個學科。已列入省、市首批普通高中學科基地的學校只可申報1個學科。
(二)區(qū)、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在學校自愿申報基礎上,由各區(qū)、縣(市)組織初審與推薦。每區(qū)、縣(市)推薦4—6個學科,其中每個區(qū)、縣(市)必須在通用技術(shù)、音樂、美術(shù)、體育、綜合實踐等學科中至少推薦1個學科。
(三)申報材料。申報學校需提交如下材料:
1. 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申報表(附件1)。
2. 學科課程建設方案。
3. 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實施方案和設想。(3000字以內(nèi))
(四)確定第二批普通高中學科基地培育學校。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專家對提交的申請報告開展評審,確定學校名單。
請各區(qū)、縣(市)、市直學校將各申報學校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和學科基地培育學校申報匯總表(附件2)于2016年5月30日前統(tǒng)一送市紹興市教育教學研究院邵乃軍(電話:88909397),并將電子稿發(fā)送至sxskcjy@163.com。。
紹興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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